关于我院2011届秋季成人(函授)
毕业生电子摄像的补充通知
今年7月份毕业的2011届秋季成人(函授)毕业生中,尚未进行电子摄像的学生请于4月20日前到新华图片社姚华老师处进行补照,并于摄像后40天到www.chsi.com.cn进行电子相片信息核对并提交。若因个人原因未在网上进行电子相片信息核对并提交所造成的责任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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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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