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师院党政办发〔2010〕28号
关于做好2011届成高(函授)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各函授站(点):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我校2011届成高(函授)毕业生名单必须于2010年12月10日前上报。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切实做好2011届成高(函授)生毕业工作,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按期完成。
一、请各学院、函授站(点)于2010年10月30日前与必赢net线路成人教育部核对确认本学院、函授站(点)2011届成高(函授)毕业生名单(含2008级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2006级五年制高中起点升本科)。凡不按时核对或核对不认真造成名单遗漏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学院、函授站(点)负责。同时,督促学生上网(www.chsi.com.cn)核对本人电子相片及相关信息并自行提交,保证学历证书相片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二、根据《必赢net线路关于印发<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校发〔2010〕57号)文件第二十条之规定,各函授站(点)必须于2010年10月30日前与必赢net线路成人教育部核对完毕2011届本函授站(点)毕业学生缴费情况。凡未按时完成学费交纳情况核对的函授站(点),或未按规定交清学费等有关费用的学生,学校将不列入毕业生名单,不办理毕业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函授站(点)主要负责人负责。责任在学生本人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各函授站(点)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本函授站(点)2011届毕业学生相片送交必赢net线路成人教育部。送交前,函授站(点)应认真核对相片的相关信息,如有错误,除按程序修改外,还应做好修改记录,一并送交成人教育部。根据相关规定,不按时送交相片的学生,不能办理毕业手续。对此,责任在函授站(点)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函授站(点)主要负责人负责;责任在学生本人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请各学院、函授站(点)于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2011届成高(函授)毕业生学籍资料的准备,包括学员学籍卡片、表六、表八、表九,毕业生鉴定表等,根据必赢net线路要求送交必赢net线路成人教育部。
五、根据《必赢net线路关于印发<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校发〔2010〕57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各函授站(点)必须于2010年10月30日前缴清2009级学生的相关费用,凡不按时缴清相关费用的,学校不予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学生将因此失去正常学籍。对此,责任在函授站(点)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函授站(点)主要负责人负责;责任在学生本人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凡未向学校缴清2010级学生相关费用的函授站(点),一律不予安排2011级新生录取;所有报考我校并经贵州省招考中心批准录取的2011级考生,由学校录取后统一安排。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必赢net线路成人教育部邓泽健老师,联系电话:0851-6276091。
学校党政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